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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学习贯彻六次全会精神

时间:2021-02-16 08: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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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淮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顾文

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推动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作出全面部署。淮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以高质量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南提供坚强保障。

高质量全覆盖,深化巡察监督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十届市委第十五轮巡察及“回头看”,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机制,高质量实现十届市委巡察全覆盖。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以实现问题线索“双清零”为目标,组织开展十届市委巡察发现问题“大起底”专项行动,探索完善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责任机制,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四融入一增强”机制,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探索创新巡察联动机制,在落实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全盘谋划新一届市县(区)党委巡察全覆盖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贯彻意见,探索开展“蹲点巡察”,将蹲点调研指导与提级巡察有机结合,推动县区巡察规范化精细化。

精准职责定位,强化派驻监督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坚决按照“三为主一报告”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坚持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重要情况报告办法,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增强监督底气,树立监督权威。

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协同监督

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协助制定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推动党内政治监督谈话规范化、常态化。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进一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研究制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具体办法。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进一步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

聚焦权力运行,抓好日常监督

紧盯“关键少数”,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存在的“两个责任”不力、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四风”等问题,持续发力,通过谈心谈话、调研督导,以及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方法,抓紧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协助、积极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切实扛起日常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推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村级纪检委员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锻造执纪铁军,加强自我监督

突出政治属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加强自身建设。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市县乡纪委换届工作。继续加大全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检举控告满意度提升”“统计质量提升”和“案件质量再提升”活动,进一步提高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质效。坚持刀刃向内。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履职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对县区纪委监委政治生态调研工作,扎实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专题警示教育,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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