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学习贯彻六次全会精神

时间:2021-02-15 08: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

蚌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许光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对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作出了明确部署。纪委监委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很重要的一项原则和要求,就是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适用于反腐败,同样适用于政治监督、纠治“四风”、追责问责、巡视巡察工作等。要深刻把握不敢、不能、不想的内在联系,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强化“不敢”这个前提,紧抓惩治这一手不放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首先要重视办案。有案不查纪律就会成为“儿戏”,就会导致教育没人听、制度没人守、问题没人管,就谈不上“严”的主基调,就谈不上保持高压、形成震慑。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凡腐必惩、有贪必肃。要突出惩治重点,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征地拆迁等领域中的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为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要始终坚持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考虑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依规依纪依法精准量纪执法、追责问责,让党员干部从害怕被查处的“不敢”走向敬畏党和人民、敬畏党纪国法的“不敢”。

巩固“不能”这个关键,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防止腐败扩散蔓延,既要靠依规依纪依法惩处,又要靠扎牢制度笼子和监督约束。推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典型案件或监督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用好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有力武器,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倒逼案发单位对照查摆、深挖根源,推动构建纠治问题、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净化生态、深化改革、系统治理的闭环体系。健全办案与监督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延伸办案工作链条,理顺工作流程,有效衔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织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网络体系,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执行刚性,筑牢“不能腐”的防火墙,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中工作生活。

着眼“不想”这个根本,进一步加强教育与引导。深入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两手都要硬。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把案件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处分决定宣布会、集体廉政谈心谈话会及拍摄播放警示教育片、编发警示教育资料、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提高觉悟。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开办蚌埠市纪委监委官方抖音号,办好《廉洁珠城》融媒体栏目和《以案说纪法》短视频,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正确处理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以及个人与组织、与群众、与制度的关系,培育现代文明人格,涵养清正廉洁的浩然正气,增强“不想腐”的内生动力和思想自觉。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打通“三不”内在联系、增强“三不”联动效应,在推进“不敢腐”时注重挖掘“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功能,在推进“不能腐”时注重吸收“不敢腐”和“不想腐”的有效做法,在推进“不想腐”时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和“不能腐”的约束作用。既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落实到正风肃纪反腐各方面,又要把“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公职人员的容错纠错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实践中,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三地一区”两中心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