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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依托“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设 全面深化村级政治巡察

时间:2020-10-13 10:5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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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始终坚持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不断加强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该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工作中,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设效能,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责任履行、权力运行和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监督,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利剑直插农村基层。

监督“小微权力”责任履行情况。以砀山县基层“小微权力”清单为重点,着重监督“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社会救助、发展党员及惠农政策落实、公共服务提供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寻租和产生廉政风险的事项及环节,看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情况及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看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督促农村干部照单履职、按单依规依法规范用权。

监督“小微权力”运行情况。本轮巡察根据“小微权力”清单和相应规章制度,结合村(社区)工作实际,按照村级各类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方式、时间要求、纪律法律规定等,看权力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结合“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对“小微权力”事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突出强化立行立改。聚焦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责任,看基层干部廉洁用权情况,着力发现并解决基层干部独断专行、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

监督“小微权力”公开情况。结合全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设及监管机制建立情况,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具体规定和要求为基础,监督权力透明、真实、及时公开情况,推动全面落实广大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推动基层“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保障“小微权力”监督机制改革取得实效。

“要将巡察监督探头精准延伸到村级党组织,依靠‘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建设,高质量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巩固基层正风反腐成果,切实做到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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