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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形迈向有效

时间:2020-10-13 09:1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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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是基层监督弱化虚化的重要原因。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24万人中,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就有15.9万人。可见,要实现精准发现、及时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提升基层监督能力是根本途径。

提升基层的监督能力,一个重要方面是建立起符合基层实际的长效监督机制。安徽省在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将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作用作为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措施之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制定规范性文件、明确履职清单,推动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作用,不断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基层监督力量薄弱是普遍现象,织密基层监督网,是加强对基层权力监督的现实需要。安徽省借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抓好村级纪检委员建设这个点,配齐配强专职监督力量,强化统筹使用、考核管理,一改过去村级纪检委员“有形无神”的状态,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距离基层党员干部近、与群众交流多,能够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掌握党员干部动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等优势,对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起到很好作用。

队伍建好了,如何让村级纪检委员敢监督、愿监督、会监督,做到监督上下贯通?安徽把村级纪检委员当作县纪委监委、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乡镇纪委工作的前沿阵地,除了加强培训力度、明确村级纪检委员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外,还要求协助各类交叉检查、信访调查和执纪审查等工作。

在最大范围内整合监督力量,是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力量不足的有效抓手。安徽在统筹力量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开展交叉检查等具体工作中,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比如,作为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的前沿“哨所”,一方面实现了监督的上下贯通,让村级纪检委员在履职尽责时“腰板更硬”;另一方面,以干代训、以案代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村级纪检委员履职能力,为更好监督村级事务、涉农惠农资金、财务支出、“三务”公开及村“两委”成员作风建设等提供有力支撑,有助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掌握村(居)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推进基层监督从“有形”迈向“有效”。(穆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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