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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严把扶贫领域案件质量关

时间:2019-08-30 08: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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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开展上半年全县扶贫领域案件评查,发现取证不规范、签字盖章不到位等问题54个,下发整改反馈函10件,相关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

近日,濉溪县纪委监委就上半年扶贫领域案件评查工作进行总结,主要负责同志听取了案件评查小组的汇报。

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着力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力度,通过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多级审核报备和案件评查纠错,严把扶贫领域案件质量关,确保精准问责追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梳理线索,挂牌督办。梳理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督办,明确承办单位、办理时限等,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办理情况严格把关。实行月报制度,要求被督办单位每月20日前上报线索办理进展,由党风室按照“四个清楚、四个到位”标准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检查复核。对于已经办结的问题线索,采用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了解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

多级报备,多重把关。按照“乡案县审”要求,由县纪委审理室进行审核把关,对初核、调查等环节逐一审查,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原因背景、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审慎提出形态转化和审核处理意见,并上报市纪委审核备案,做到精准定性量纪。同时,将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的扶贫领域案件向市纪委报备,由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审核,通过多重把关切实提升扶贫领域案件办理质量。

复核评查,纠错改错。成立专项评查组,集中对全县扶贫领域案件开展复核评查工作。制定详细的《扶贫领域查处案件复核工作方案》,明确了评查的内容、程序等。在自查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和《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说明》,采取查阅相关卷宗、个别谈话等形式,对案件的审查调查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定性量纪、处分决定落实情况等进行抽查复核。针对复核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整改意见反馈函,从严从实抓好扶贫领域案件整改,确保每件案件都经得起检验。(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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