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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份被点赞的监察建议书

时间:2018-11-09 09:1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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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尽管前期已经追究了相关人员的责任,但我们出具的那份监察建议书是10月19日下发的,当时要求十天之内整改到位,我们可不能‘一发了之’啊,必须全程跟进督办。走,咱们现在就去看看整改得咋样了!”这天刚一上班,我所在的泾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张组长就急匆匆地说道。

“接到这份‘辣味十足’的监察建议书,局里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全力整改到位。这个周末我们加班加点,逐一上门核实,现在已向全县19个加油站退款共计27450元。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计量强制检定工作规则》,全面规范计量强制检定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胡小诚表示。

张组长和胡小诚局长口中的这份“监察建议书”源于一封信访件。2018年8月底,一位署网名的信访人向当时正在泾县巡视的省委第八巡视组反映,县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已明令禁止停征加油机检测费用的情况下,仍以运费等名义按200元/台向加油站收取费用。为查清事实真相,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将该信访件转交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要求立即展开调查。

我们调查组通过谈话、调取资料等方式第一时间进行了深入核实。经查,为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国家自2017年4月1日起就停征计量强制检定收费。然而,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的市场监督检验所虽按要求停征收费,但仍然以燃油加油机强制检定需携带100L标准量筒等各类检定设备且该局并未配备此类型车辆为由,告知各加油站检定时,需自行安排车辆或者委托该所工作人员代为联系租车运输检定设备。信访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10月29日,当我收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的整改结果后,立即着手信访办理结果的电话回访工作。“市场监督检验所已经把租车费都退给我们了!前两天他们刚来过,这次的加油机检定也没有让我们自行联系车辆了,服务态度非常好。感谢县纪委查清了问题,为我们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挂下电话,我长舒了一口气。从参与调查到出具监察建议书再到回访督查,连日来的辛苦付出,终究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和高度赞扬。我想,这份被点赞的“监察建议书”里寄托了“老百姓”对自身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的期盼,也承载了群众对正风肃纪的强烈渴望,更激发了我们纪检监察人的使命和担当。(泾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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