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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

时间:2018-10-09 15:3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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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凤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尤其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防止小错酿成大祸,筑牢第一道防线。

建章立制,清晰标出“警戒线”。制定出台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明确“警戒线”和对应措施。重点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象、情形、方式等进行细化明确,强化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用制度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

拓宽渠道,排查起底“全覆盖”。注重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网络舆情等渠道,全面排查起底党员干部在遵守六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大数据库。

剖析根源,对症开好“康复药”。综合考量问题发生的时间节点、性质类型、情节轻重和相关人员工作情况、一贯表现、认错态度等,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限期整改,适时进行“回头看”。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适时组织开展“第一种形态”专项检查和“回头望”,对给与“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明确整改时限,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严。

据统计,今年1至9月,该县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41人次,其中初核函询了结122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32人、提醒谈话140人、警示谈话9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83人、限期整改42人、批评教育11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断增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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