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埇桥区委通过“点”问题、“快”移交、“常”约谈、“抓”督查,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助力推动问题解决。
意见反馈“点”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反馈给党委(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要求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带着“放大镜”由表及里看问题,通过现象找病因、寻病根,做到真反思、真认账、真整改。
厘清线索“快”移交。聚焦“两个维护”,紧扣“六项纪律”,对反映一般性问题的线索,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及时约谈、抓紧初核;对已查清的问题及时处理,避免拖延累积,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廉政警示“常”提醒。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由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并签字背书,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抓在日常,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具体化、常态化,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的氛围。
注重整改“抓”督查。成立15督查组,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督查,一条一条查、一项一项核,做到问题台账清、建章立制明、处理意见实,见人见事见思想,逐条销号,适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接受党内、群众和舆论的监督,真正使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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