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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党员干部应以敬畏之心对待权力

时间:2018-10-09 09: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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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正在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10月8日凌晨主持召开公安部党委会议,通报孟宏伟收受贿赂、涉嫌违法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情况。

孟宏伟案发前系公安部副部长、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副总警监警衔。如此“重量级”人物被实施监察调查,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次彰显了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打虎无禁区,越界者必将玩火自焚”。

从今年7月以来,各地公安系统官员落马、“双开”人数已达两位数,其中包括多名厅级干部,还有官员的落马通报中被明确点明“涉黑”。这一切都暴露出公安系统存在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政治生态污染严重、少数公安民警腐化蜕变等突出问题。

一直以来,人民警察因担负着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的神圣职责而备受人民群众尊敬;然而,却有少数公安干警将原本圣洁的警服作为在社会上炫耀、张扬的“名片”,尤其是公安系统的个别领导干部不仅不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反而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损害了人民公安在群众中的高大形象。

毋容置疑,公安机关掌握权力大,面临诱惑多,廉政风险高。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缺乏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归根到底是对权力缺乏敬畏之心。长期被权力浸染,且随着职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私欲也随之愈加膨胀,敬畏之心就慢慢消失。此外,他们还心存侥幸,自认为自己从事公安工作,反侦察能力强,经验丰富,不会出什么大事。于是乎,从自我膨胀的飘飘然至忘乎所以的昏昏然,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也是必然中的必然。

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部队,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尺度,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使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以赴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各项部署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风气之变在于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盯住公安系统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一刻不停歇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重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谨慎用权在于畏。党员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使用权力,是每个干部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也就是说,一个人一旦失去了敬畏之心,就可能变得狂妄自大、肆无忌惮,甚至贪得无厌、无法无天,最终必将吞下自酿的苦果。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楚,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是神圣的、高山仰止的。对手中的权力一定要有畏惧之心,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这样才能对得起人民赋予的权力。(太和县纪委监委   秦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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