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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1-5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6人次

时间:2018-06-05 15: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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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至5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90人次,同比增长102%,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6人次。

警示教育常态化。以“濉河清风”讲堂等为载体,对30余家单位进行廉政宣讲,受教育党员干部达4000余人。印发《濉溪清风警示教育系列读本》共2000余册,发放到各县直单位和镇村,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拍摄廉政微电影《纯净的祝福》和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就在身边》,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约谈提醒精准化。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关键人,围绕重点事,准确掌握和深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状况及问题症结所在,增强约谈提醒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新提拔或新当选的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事前约谈提醒,增强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和担当意识;对重要岗位和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定期约谈、常敲警钟。1-5月共提醒谈话87人。

谈话函询规范化。规范谈话函询程序,明确谁来谈、和谁谈、谈什么、怎么谈,做到不走过场、深入细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一般性违纪问题,及时通过谈话函询,将问题遏制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实施谈话函询112人次。(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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