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要求,最大限度地解决违纪违法案件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屡治屡犯现象,马鞍山市在市直机关直属党组织中全面推行“以案促防 标本兼治”教育。目前,5家市直机关单位“以案促防 标本兼治”工作方案已获批准,正在按序时进度组织实施。
“以案促防 标本兼治”教育,重点在2017年以来已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市直机关单位中开展,其他单位参照执行,全程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廉政风险点查找不实不放过、防控举措不过硬不放过、实效不显著不放过。
方案要求,一是以案促教,抓实用好宣传发动、整体推进、内容实效“三个到位”。案发单位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机关纪委(纪检委员)协助抓好具体落实,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宣读处分决定和忏悔录、重要岗位人员表态发言等形式,让群众参与,让群众评价,让群众检验,使全体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沉痛教训,自觉树立廉政风险意识。二是以案促改,重点围绕个案产生、共性岗位、重点领域“三个环节”。深刻剖析已发案件,查找廉政风险点,规范权力运行。围绕多发易发共性岗位,强化监督制约,研究防控举策。对重点领域部门,进行案件倒追,明确责任、找准症结,科学分解配置权力。三是以案促防,建立健全源头化解、动态预防、科学防控“三项机制”。着眼于“治未病”,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及时调整廉政风险内容、防控措施,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逐步形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长效机制,达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规范一个单位、治理一个源头”工作目标。(马鞍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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