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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念好“三字经” 力促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时间:2018-04-13 09:5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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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绩溪县纪委监委在坚持“挺纪在前”“质量为先”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和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后执纪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审理终端”关口作用,从“严、学、治”入手,不断优化案件审理程序,提升审理干部素质,强化纪律教育,促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严”字为首,抓案件质量。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结合市纪委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工作通报的“问题清单”,严把事实、定性、文书等关口,对上年度100件结案案卷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集中通报、逐一反馈、限期整改等方式,切实巩固案件质量检查效果,发挥好执纪审理“终端”对执纪审查“前端”工作转型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做到严字为首、细实有加、准中求稳,确保案件质量。

“学”字为要,抓干部素质。结合监察体制改革,采取多种形式,围绕错误事实认定、党纪条规适用、审理文书制作、案卷装订等方面,对案卷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配齐配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常用执纪审查文书格式》、《常用执纪审理文书格式》等工具用书,采用集中学习、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自主学习,规避“常见病”特别是其中的“易发病”、“多发病”的屡屡发生;创新工作机制,搭建“周一早课堂”新平台,对业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结合“森林卫士”论坛,适时邀请检察院法院同志就职务犯罪案件审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提升证据意识,补齐自身短板,全面提升案件审理的业务能力。

“治”字为本,抓纪律震慑。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处理人、教育人和挽救人有机结合起来,以审理谈话、处分见面、公开审理为重要载体,开展条规式、疏导式、警示式等各有侧重的审理教育。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寓教育于案件审理,克服以往审理教育形式单一、模式固定、内容简单、方法机械的不足和弊端,通过回访教育、案例教育、廉政教育等有效途径,赋予审理教育新的内涵和形式,使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纪律惩戒与教育防腐得到有机结合,达到“审理一案,挽救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实现从“要我廉”到“我要廉”的积极转变。(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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