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南市各级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组)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2018年以来,全市已问责51人、1个党组织,其中县处级7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问责力度不断加大。
强化责任担当,敢问责。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对党员干部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高举问责利器,直面矛盾和问题,摒弃“好人主义,家丑不能外扬”等错误认识,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加强教育培训,善问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及“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作为党委(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在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的同时,提高运用《问责条例》等规定的能力,做到准确运用、问责精准。
加大问责力度,严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委(纪检监察组)坚持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2016年全市问责党组织1个,问责人数36人,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32人;2017年全市问责党组织11个,问责人数105人,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38人。2017年全市的问责人数近2016年的3倍,严于问责的氛围渐成。(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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