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滁州琅琊: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74人次

时间:2021-06-01 09: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经督查发现,你上午无故迟到,且未履行请销假手续,请说明情况。”日前,滁州琅琊区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约谈施某军,就其未按时到岗进行了谈话提醒。

这是琅琊区纪委监委履行日常监督的一幕。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区纪委监委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以抓培训、强督导、建机制为突破口,紧盯换届重要节点,切实夯实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

“大培训”细化任务夯基础。制定印发《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操作流程》,明确谁来谈、怎么谈、谈什么的问题,细化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的具体要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详细解读,以上率下推进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同志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专题培训,就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审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解疑释惑,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先学先悟、先行一步;各街道党工委和区直单位党委(党组)分解任务到人、对照贯彻执行,切实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落细。

“大督查”直面问题促整改。区纪委监委组成3个督查组,采取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不定时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紧盯换届重要节点,对全区各单位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相继发出通报2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机关单位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谈话提醒74人、现场批评教育2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1人,涉及单位30余家。

“大机制”日常监督增实效。区纪委监委以抓深抓实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契机,积极创立派驻(出)机构“单月看”“双月督”、纪检监察室“季度谈”、联合相关部门“随机访”四步工作法,推进“四项监督”有机衔接贯通。通过“听”“查”“看”“访”的形式督促各单位重点工作落实,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分类整改,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共面对面查看227次,提出整改建议117个,完成问题整改411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一刻不停狠抓作风建设。”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