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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徽州:“四措联动” 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

时间:2020-12-01 09:2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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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黄山市徽州区纪委监委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对基层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带队伍、严审核、暖回访、提质量,切实解决基层案件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量和办案水平。

全员培训促“学”,增强履职本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专题辅导、典型介绍和业务交流。先后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6期,并邀请市纪委监委相关科室业务骨干进行授课,按计划抽调乡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区纪委案件查办、信访调查、监督检查等工作,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能力和业务水平。

全面覆盖严“审”,落实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规定》,对乡镇纪委自办案件、纪工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案件实行“二次审理”全覆盖,同时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提前进行指导审核。对2019年以来全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64件案件实行“乡案县审”,通过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程序手续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办案质效,保持全区执纪平衡。

用心用情助“改”,暖心回访教育。出台案件暖心回访教育制度,建立全区受处分人员执行工作台账,落实回访责任单位、责任人,使回访教育正规化、制度化。每月集中梳理需回访人员,由回访责任单位填写登记表,耐心听取受处分人的想法,帮助其卸下思想包袱。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暖心回访29人次,真正做到了回访用真心送真情,审后问“暖寒”,达到“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

互评互查提“质”,严把办案质量。严守审理关口,定期开展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活动,按照评查相关规定剖析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严格审查审理工作纪律,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的管理,落实落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程序规定,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案件质量互评互查,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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