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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强化内部监管 筑牢防御“围猎”的“防火墙”

时间:2020-10-15 08: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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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近日,宣城市出台《宣城市纪委监委机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队伍建强、让队伍过硬”的要求,巩固“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拒腐防变能力。

该《办法》共分5章23条,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职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问题线索处置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均作出具体规定。在监督职责和范围方面,明确了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负总责,干部监督机构负专责,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的内部监督责任体系。同时,界定了委机关干部监督室承担6项主要职责,突出对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落实党委、纪委监委中心工作,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等重点监督内容,切实织密内部监督的制度“笼子”。在监督方式方面,明确了及时开展谈心谈话、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强化政治生态研判、畅通监督渠道等5个方面主要内容,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方面,明确了干部监督部门与委机关各相关部门之间以及市县两级干部监督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对接收到的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可采取自办、交办分办、办案中发现问题线索办理、无实质内容举报情况办理等方式处理。在责任追究运用方面,特别强调了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纪检监察机关和机构,应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对失职失责行为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对办案质量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终身问责。

据悉,今年以来,宣城市纪委监委着眼于“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政治要求,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政治方向、职责定位和目标任务,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充分释放出“刀刃向内”的强烈信号,政治生态持续好转。

“我们结合实际制定《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能力,不断筑牢纪检监察干部防御‘围猎’的‘防火墙’。下一步,将通过继续加强警示教育、研判政治生态、梳理廉政风险点、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等多项举措,切实织密监督网络,深化标本兼治,打造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纪检监察干部铁军。”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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