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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控集团纪委:三项措施为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戴上“紧箍咒”

时间:2020-10-13 16: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高校企业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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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集团公司纪委近日印发通知,明确三项措施,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纪律规矩。

重申八项“禁令”。严禁不按规定报备或不如实报备。不得大操大办包括化整为零变相大操大办,除直系亲属外,不得通知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及变相收受礼金。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等公共资源。严禁大摆筵席、豪华车队、天价彩礼、奢靡演艺等奢华行为。不得接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不得收受明显超出正常往来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严禁红白喜事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等行为。倡导带头讲文明、树新风,杜绝比阔炫富、铺张浪费,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

要求七项承诺。不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等以任何形式发出邀请。不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任何单位、个人以公款名义赠送的礼品、礼金;确实无法拒收的,在事后一周内如数上交集团公司纪委。不动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婚丧嫁娶事宜。不化整为零、多次多处设宴,宴请人员严格控制在事前报告的范围内。不以组织名义通知、操办应由个人操办的婚丧嫁娶事宜。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组织调查和处理。

落实两个责任。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负有教育监管责任。各级纪检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同时,严把事后“追责”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此外,实行“一案双查”,对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制止、查处不力的,还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责任。(安徽交控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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