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枞阳:“一人一策”式回访 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0-10-10 09: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你们多次来做工作,终于让我解开一直抹不掉的心结,请组织放心……”日前,枞阳县一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的党员干部在接受帮扶回访时表示。

“真心关怀比严厉呵斥更容易打开犯错干部的心扉。”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做实访前、访中、访后“三篇文章”,及时帮助受处分人员纠正认识偏差、疏导不良情绪,重燃干事创业激情。今年来,全县已帮扶回访217人。

方案一人一策,避免“千人一面”。通过调阅资料、调研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问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建立关爱回访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次回访前,回访人员充分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性格特点、健康状况、现实表现等,精心制定个性化《受处分人员关爱回访方案》,明确回访责任、问题、方式等清单内容,做到一人一方案、因人因事施策。

开展分级回访,防止“一访了之”。坚持“3+1”回访工作法,即对受到开除党籍以外处分的党员和开除公职以外的公职人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保留公职的人员、受到诫勉(诫勉谈话)处理的党员和公职人员等做到“三必访”,通过一般办案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级分步进行一次比一次深入的教育帮扶。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满后再开展延伸回访。

用好回访成果,解决“一蹶不振”。对回访过程中重要事项重点记录,填写《受处分人员关爱回访情况登记表》,并按“一户一档”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对存在模糊认识的,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对压力大、情绪低的,帮助卸下思想包袱;对认错纠错彻底、工作积极主动、作风转变明显、实绩突出的受处分人员,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用人建议,体现组织关怀。

“今后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帮扶回访工作的,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视情予以追责问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铜陵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