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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三步走”掀起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热潮

时间:2020-07-08 08: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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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这一条明确了政务处分事由法定和正当程序要求。”

7月3日上午,怀宁县纪委常委应邀参加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为县级干部和18个重点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

据悉,《政务处分法》全文发布以来,怀宁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三步走”推动学习走深走实,掀起贯彻热潮。

借助平台迅速学。《政务处分法》发布后,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通过怀宁县纪检监察网站、“清风怀宁”微信公众号等大量转发《政务处分法》全文、中纪委网站权威解读等,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大力推介“学习强国”APP,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间隙,通过碎片化时间学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交流研讨深入学。订购150本《政务处分法》单行本,发放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会、党小组会议集中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广泛学习条文内容,比照《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开展热烈讨论,畅谈学习体会。同时,利用微信工作群、QQ群及时将解读资料上传分享,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迅速学习,注重深研细究,学深悟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立足职责贯通学。结合“清风讲堂”进基层活动,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授课,全方面、多角度解读《政务处分法》。在近期召开的全县村级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班上,县纪委常委为320余名村干部作廉洁从政专题讲座,教育引导广大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另外,该县还举办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将《政务处分法》纳入测试内容,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不仅机关带头学习,我们还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织、20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和243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的学习贯彻作出了具体要求。” 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积极顺应监察全覆盖对政务处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规范开展监察监督和政务处分工作,规范和制约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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