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工作是保障案件办理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来不得半点马虎。作为案件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敢于、善于对案件质量问题说‘不’,只有这样,才能当好案件‘质检员’,把好案件质量关。”谈及日前参加的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审理业务专题培训班,砀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方晓庚坦言获益匪浅。
9月6日,宿州市纪委监委举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审理业务专题培训班,集中一天时间对市、县(区)两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此次培训邀请省、市纪委监委相关业务骨干就案件审理的职责任务、基本要求、相关程序以及如何严把程序关、严把事实证据关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案件审查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这次培训虽然时间短,但是课程安排紧凑、科学,培训内容精而实,实务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让我对审查审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关联性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萧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秦旭表示,审查审理工作密不可分,必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主动对接案件审理部门,确保精准定性量纪,提升案件质量。
“既有理论高度,又接基层地气,既提高了政治站位、增强了专业能力,又澄清了模糊认识、明确了工作方向。”参训学员一致表示,要把所学所获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不断拓展和提升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宿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