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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紧扣问题导向 规范村级微小工程项目建设

“我们村‘两委 ’干部一上任就和镇里签订了不承包不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目前村党员活动室正在建设中,我们每天都到施工现场查看,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休宁县流口镇黄三村党支部书记方卫国如是说。

今年以来,休宁县委认真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紧扣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加强村级微小工程项目建设规范管理,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工程项目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下发《关于开展村干部承包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村干部承包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经自查,自2017年以来共有13个乡镇43个村的76名村干部存在以本人直接承包或挂靠企业方式承揽本村工程问题;查纠村干部承包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问题52个。13个乡镇立行立改,深入剖析查摆,梳理查找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并针对不同的问题情形,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分别给予相关村干部组织处理86人次。

抓好以案示警,规范村组干部履职行为。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县委主要负责人对有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责任约谈,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全县21个乡镇深化自查自纠工作,纷纷组织召开村干部集体警示教育谈话会,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明确要求村干部不承包不参与本村工程项目建设,教育引导村干部正确行使好手中的“小微权力”,自觉维护村集体和群众利益。目前,全县153个村1095名村干部已全部签订“村干部不承包、不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承诺书”,保证村级公共建设工程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强化建章立制,力戒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重申县监委、发改、财政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零星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推动《休宁县政府投资小额零星工程交易办理办法》的执行落实。针对全县村级微小工程项目建设现状,出台《休宁县规范村级微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配套制度,对立项备案、招投标及发包程序、验收决算审计、资金监管及结算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切实规范单项工程预算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微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并明确村干部不得承揽本村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推动村干部廉洁履职。

“县纪委监委已将微小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违法问题治理列入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1+N专项整治行动的一项内容,深挖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村组延伸。”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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