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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紧扣“六注重” 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逗号’而非‘句号’,关键要对准‘病灶’精准开方,革除‘病根’。”为扎实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泾县在强震慑的同时,坚持重锤敲鼓、紧盯不放,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注重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常规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巡察2项工作流程和政治巡察监督检查、脱贫攻坚领域巡察监督检查2个指标,分别出台巡察反馈、整改等10项工作制度和公文处理、用车接待、挂职锻炼等16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两审核、两报告、两运用、一督查、一评议”5项整改工作机制,构建以“2个流程+2个指标+10项工作制度+16项管理制度+5项整改工作机制”为核心的闭环式管理机制。

注重做好问题反馈。坚持“边巡察、边反馈、边整改”原则,把问题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巡察结束后,及时反馈巡察意见,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巡察反馈意见书上“签字背书”。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分别带队参加反馈,增强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巡察情况及时通报,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通报其分管领域、单位的巡察情况,推动解决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注重压实整改责任。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态化约谈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过“书记约谈书记”,切实牵牢巡察整改“牛鼻子”,压紧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十三届县委开展13轮巡察,共巡察175个单位党组织,发现问题1879个,整改期限内整改率达94%。

注重强化常态督查。巡察反馈3个月后,及时成立督查组,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截至目前,共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5轮督查,对1个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督办,将2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移交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既抓具体问题整改,又抓共性问题解决,先后开展了违规兼职取酬、国有房产清理、党员干部酒驾赌博、生态文明建设等14项专项整治。针对巡察延伸发现的私设“小金库”、村级“三资”管理混乱等问题,建议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泾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从源头上加强规范和监管。

注重强化整改评估。对巡察整改情况实行“双公开”,即在单位内部和相关门户网站同步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通报曝光巡察移送处理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5起,让群众知晓、干部知羞,形成强有力的震慑。结合督查和调研工作,以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巡察整改进行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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