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在市纪委内部要“件件有着落”,对转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件,也按照闭环管理,确保及时处置到位。”滁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说。
近日,滁州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信访举报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打造闭环运行机制,提高办信效率和质量。
明确负面清单。明确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不予受理范围,规范细化了无实质内容信访举报的有关情形和处置意见,对无实质内容信访举报件处理更具针对性、操作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收到纪检监察业务外的信访件转送有关单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发挥好主责部门职能作用,提高办信实效。
明确办理程序。细化信访举报件审批流转程序,优化办信流程,提高办信效率,充分发挥好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对受理的信访举报,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提出拟办意见,经领导审批后移送、转交办。
明确信件管理。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适时掌握信访件受理和分流轨迹,有效加强对上级转送件和转交办件的督查督办。明确予以了结的信访件,需将相关卷宗材料移交信访室存档,便于信访档案管理和信访结果运用,形成闭环管理。
规范信访查询。对确需查询、调阅信访资料或信息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办理登记手续,特殊情况下报经委机关主要领导签批,避免无序查询、失密泄密风险。(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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