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监委的统一安排,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省发改委(含省能源局)、省物价局、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等4家单位。在这次机构改革中,省发改委(含省能源局)、省物价局、省粮食局等3家单位均为涉改单位。近期,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纪委监委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机构改革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为各监督单位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明确纪律要求。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有关通知要求,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向各综合监督单位传达相关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落实主体责任、务求抓细抓实,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纪律,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关于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要求传导到各综合监督单位,明确监督执纪问责相关要求。
二是开展谈心谈话。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分别找各单位班子成员和人事处、涉改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成建制转隶的副处以上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宣传改革政策,及时化解涉改干部思想上的不确定性焦虑和心理上的归属恐慌,严明改革纪律要求,引导大家讲政治、顾大局,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告诫干部要自觉坚持“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六严”纪律要求,坚持依法推进、依规办事,坚决反对“四风”、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
三是全程参与监督。纪检监察组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督查、走访调研等形式,抓紧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涉及机构改革情况进行摸底,深入研究有关单位在深化机构改革中的总体定位、职能调整、机构变动、工作机制变化等情况。鉴于综合监督单位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是省发改委系统,纪检监察组把对省发改委系统机构改革情况的监督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掌握省发改委机构改革重要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发改委党组成员杨长俊作为省发改委机构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全程参与省发改委机构改革重大事项研究决策和部署推进等工作。为加强机构改革中的纪律工作,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牵头成立纪律监督组,由其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监督单位的机关纪委书记为成员,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执纪。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机构改革的监督检查,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强对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发生在机构改革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失职失责、敷衍塞责的党组织、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对拒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机构改革纪律要求的严格按组织程序依纪依规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纪检监察组适时对涉改单位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执行各项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改革推进不力,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改革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造成工作明显滞后等进行重点督查,针对有关机构改革中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举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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