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廉政时评】党支部须发挥好“党风监督哨”作用

时间:2018-11-29 09:5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具有重大意义。

在从严治党向基层不断延伸的新形势下,党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要想担负好直接监督党员这一职责,必须扮演好“党风监督哨”的角色,其监督职责在2016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已作了明确规定。从近年来监督实践来看,基层党支部监督面临诸多难题亟待解决。比如:在监督主体上,着力破解“不敢监督、不懂监督、不愿接受监督”难题;在监督对象上,着力破解“不要监督、不怕监督、不愿担监督责任”难题;在监督形式上,着力破解“会上监督批评多、会后监督整改少”难题;在监督内容上,着力破解“针对性不强、广泛性缺乏”难题。要想破解这些难题,还是要从根本上破解思想认识、监督意识偏差问题。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工作是纪检监察组织的事情,监督领导干部是上级的事,导致不愿监督、怕得罪人。

 那么党支部如何发挥好“党风监督哨”作用呢?笔者认为亟须在“三个强化”上下足功夫。

首先,要强化监督意识,扛起“党风监督哨”责任。不愿监督、怕被监督和监督不力,是党支部监督工作中的难点,必须从加强监督教育入手,通过广泛宣传、精心解读、明确要求,让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增强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自觉。一是在党员义务和权利方面,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二是在掌握下情、上报实情方面,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在执纪和处理方面,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其次,要强化制度保证,发挥“党风监督哨”优势。党支部发挥“监督哨”作用,仅靠组织的积极性和党员的自觉性是不够的,只有强化制度保障,才能实现从不能、到不敢、进而不想的转变。如,在参与决策制度上,可探索组织党支部负责人参与单位重点工作交流,及时掌握情况,提出监督意见;在民主生活制度上,规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在情况通报制度上,按照规定及时通报有关政策和会议精神,报告本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和实施情况;在述职述廉制度上,按照规定开展述职述廉,组织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再次,要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党风监督哨”实效。党支部履行监督职责,必须发动全体党员共同参与其中,通过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把党内监督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在党内监督地位上,凝聚“人人平等”的合力;二是在保障民主监督权利上,凝聚“扩大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和谐”的合力;三是在党务政务公开上,凝聚“权力在透明阳光下运作”的合力;四是在民主讨论氛围上,凝聚“人人都讲真话、敢讲心里话”的合力,从而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整体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供源源不断的生机和活力。(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  吴岳忠)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