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部分,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近日,在县房产局举办的新《条例》宣讲课上,县纪委监委纪法宣讲团成员胡琼说起党纪新规如数家珍。
新《条例》印发后,阜南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新《条例》宣传教育活动,制定了新《条例》宣讲活动方案,由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巡察机构负责人、派驻机构负责人组成纪法宣讲团,分赴县直单位、镇村、被巡察单位开展宣讲活动。
宣讲中,宣讲团成员围绕新《条例》出台的背景、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突出亮点,结合具体条款和典型案例进行全面分析和深入阐释,并对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新《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宣讲,旨在为党员干部消除学习上的疑问和误区,使大家准确理解和掌握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纪法宣讲活动的铺开,全县上下再次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的热潮,也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引起了党员干部共鸣。
“新修订《条例》为党员划定了更明确的‘高压线’,今后我要以身作则,为全村党员干部当好表率。”县纪委监委纪法宣讲团来到田集镇田集村,村党支部书记杨守军听完后说。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宣讲团已在县直单位、镇村开展宣讲45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5000余人次。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通过举办新《条例》知识竞答赛、加强以案释纪等方式,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真正做到知纪、明纪、畏纪、守纪。(阜阳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