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将警示教育常态化作为深化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际行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作为净化优化滁州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制定出台《关于推荐警示教育常态化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用制度刚性保障警示教育落到实处,让全体党员干部时刻警示警戒警醒。
《意见》紧紧围绕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有关要求和省纪委关于用好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部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丰富警示教育内容,创新警示教育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监督常在、提醒常在、关心常在。
《意见》明确,党委(党组)是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警示教育常态化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纪委(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用好反面教材,切实做到既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又举一反三、以案明纪。
《意见》从实行“一案一通报”、开好“一案三会”、开展“零距离”教育、加强“提醒式”教育、深挖“活教材”资源等五个方面对工作任务予以具体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参加各类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建设,激发全市党员干部崇廉尚洁的内在自觉。(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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