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后,巢湖市纪委监委立足新形势,严格把握受理范围,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主渠道”的作用。上半年共排查发现问题线索110件,其中,转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分类处置 31件;已办结75件,查实转立案22件,给予函询、批评教育、“红脸出汗”谈话、整改、诫勉谈话、免职等处理 27人。
精准把握受理范围。巢湖市纪委监委积极适应新形势,严格按照《监察法》规定,将涉及监察事项举报,特别是将反映六类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职务侵占等职务犯罪全部问题纳入受理范围。2018年以来,共受理反映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信访举报18件,占全市信访举报总量11.2%;受理反映非党员监察对象信访举报31件,占全市信访举报总量19.3%。
落实“双向移交”制度。在拓展受理范围的同时,为保障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市纪委监委在精细区分受理范围、职责边界的基础上,实行信访举报件“双向移交”,信访室及时接收司法机关及其他部门移送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受理、纳入查办;同时,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信访事项,主动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推进信访问题化解。2018年以来,共接收部门移交举报线索9件,转交有关部门业务外信访问题27件。
强化内外沟通协调。为强化案件线索管理,监察委成立后,巢湖市监委积极与市检察院对接,对检察机关移交的204件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同时,召开问题线索分析处置专题会议,强化信访与案管部门沟通协作,对移交的204件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处置,确保底数清、去向明,目前204件问题线索均按程序处置。(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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