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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纪检监察干部热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8-28 15:3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宣传教育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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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新修订的《条例》在铜陵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引起热议,大家纷纷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增加不少条款,充分体现了不断增强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的要求。条例的再次修订本身,就是一次全面从严治党的再部署、再动员,也是对全体党员的一次生动纪律教育。

8月27日上午刚上班,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热烈讨论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仍有部分人恶习难改,玩起了新把戏,耍起了新花样,想方设法让各类‘四风’和腐败问题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企图逃避监督。”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纷纷表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近年来通过监督执纪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扎紧了纪律“笼子”,体现了我们党与时俱进加强纪律建设的坚定决心,必将促使广大党员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枞阳县纪委监委吴钢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大意义,在于它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写入总则,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实现了制度的与时俱进,实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新形势新任务的有机衔接。”

“新修订的《条例》与时俱进的为全体党员划出纪律“底线”,树起道德“高线”,着力增强了《条例》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同时随着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条例》也相应增加了一些纪法衔接的规定,充分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新成果。”铜官区纪委监委孙飞赞叹道。

义安区纪委监委王子杰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体现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通过在区别对待上严管厚爱,争取大多数,消除极少数,力求达到治病救人的初衷,实现正风反腐的最好效果。”

“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郊区纪委监委黄明贵激动地说。(铜陵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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