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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贵池:聚焦扶贫领域“无微不治”

时间:2018-06-14 11: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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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十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夏某因低保审核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对象获取低保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4月,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珍溪村党总支原书记叶某、现任党总支原书记纪某皆因违规使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8年5月,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红庄村党总支书记袁某因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

扶贫无小事,腐败不在微。池州市贵池区纪委监委在脱贫攻坚战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敲警钟,增强法纪意识;对胆敢伸黑手动扶贫“奶酪”的党员干部“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拓宽渠道,深挖线索。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2013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回头看”,重新梳理排查;用好纪检监察举报系统、举报专线、网络微信举报平台,深入群众开展扶贫重点村和贫困户实地走访调查,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线索,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

开展巡察,专项整治。开展扶贫领域点穴式专项巡察,对4个镇街和4个重点村居开展了2轮巡察。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集中分析研判,从全局和制度层面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彻底整改。

严肃问责,强化震慑。把纪律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对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及扶贫政策落实不力,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从严从快查处,严肃问责,持续释放脱贫攻坚战中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今年以来,全区扶贫领域已立案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对4个脱贫攻坚工作履职不力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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