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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监察法》颁布太及时了

时间:2018-06-04 10:0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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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罗啊,这部《监察法》颁布的实在太及时了,不然这个非党员村干部违规行为的案子还真有些棘手。”3月29日一大早,镇纪检曹书记一边拿着新《监察法》进办公室,一边眉飞色舞地对我说道。

曹书记说的这个案子,是今年年初的时候,从公安机关得到的一条线索,该镇下辖某村村委委员叶某因参与赌博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纪律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在群众中影响很强烈。虽然经过我们深挖调查,叶某的违法事实确凿,但因为叶某不是党员,如何处理却让我们犯了难。

“是啊,原来的党纪条规对非党村干部没有约束力,不能作为处理非党村干部的处罚依据,而且行政监察也不合适。非党员村干部的轻微违法和违纪行为,成了监管的“真空地带”,难以有效处理,群众的意见也是越来越大呢。”我点点头说道。

“现在好啦,新的《监察法》出台了,着重在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层面对现有法规制度进行了完善、规范,扩大了监察对象范围,打通了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了非党村干部监管难、惩处更难的问题。这几天我仔细研究了新《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探索了一些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式方法,力争在案件处理中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就把这个案子作为我们镇非党员村干部违规行为监察处理的第一案例吧!”曹书记一边说着,一边打开电脑,开始处理起案件来。

“好嘞,曹书记您需要什么资料,我来帮您。”我也撸起袖子,充满了干劲。

2018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监察法》的出台,扫除了监督“盲区”,特别是对农村基层来说,一方面,完善加强了对村干部的管理,明确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村干部)成为了监察对象,给他们戴上了纪律的‘紧箍’,促使他们更加履职尽责、依法用权。另一方面,监察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监察纳入法制化轨道,监察体制越完善,监察覆盖面越广,就能越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法治社会建设不断加快,党群干群关系将实现崭新的变化,社会关系将实现更大的和谐!(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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