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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屯溪:“四举措”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时间:2018-05-14 10: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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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山市屯溪区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排查大调研。自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后,屯溪区立即组织传达学习,认真查摆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切实做到转作风、改作风。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区委常委会、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区纪委全会等会议大力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省市有关规定精神。全区各党委(党组)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通过广泛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形式,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区纪委选择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编印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屯溪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各党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利用“七一”等党建活动日到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增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书画展、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性原则; 持续开展“四位一体”廉政教育,对新提任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知识测试和廉政谈话,组织50余批1400多人次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厅接受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坚定理念信念、牢记宗旨意识的思想堤坝。

形成“头雁效应”。全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开展调研、问卷调查、定期接访等形式,身先士卒,以上率下,带头落实责任,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层层传导压力。近三年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调查研究,每年调研天数达到70天以上,班子成员调研天数全部达到60天以上。今年一季度,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针对棚户区改造、控违拆违、重点项目启动、村两委换届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实地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到4个镇、4个街道及其所属的19个村(社区)开展为期15.5天的调研工作。区四套班子领导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通过采取改大成小等措施带头落实整改,隔腾办公用房23间,头雁效应逐步显现。

强化监督问责。区纪委监委紧盯节日节点,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扭住不放,针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北斗定位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监督检查;三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0起,处理2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通过专项整治、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完成区委中心工作、开展作风和效能建设、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和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发现问题见人见事、落实整改件件回音,坚决破除监督走过场、通报不点名等形式主义。去年,在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中,对作风建设不力的85家(次)单位、38人次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批评;对控违拆违、综治维稳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执行不力的2个党组织、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突出建章立制。先后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屯溪区科级干部联系群众实施意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等5个文件。区纪委坚持在“常”“长”两字上下功夫,制定出台《关于在管党治党中认真开展抓早抓小工作的实施意见》,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抓手,把重心放在日常监督和严格执纪上;去年共处理22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61人次、占72.9%,使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同时还出台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加强惩治与预防体系建设的意见、落实“两个责任”痕迹管理办法、区委巡察工作相关制度等等,不断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压缩“四风”问题反弹的空间。(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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