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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制定实施方案 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时间:2018-04-14 07: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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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南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拓宽信访渠道,全面摸排线索。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做好日常信访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站等群众经常使用的现代科技媒介,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全面梳理目前已掌握的线索,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专门台账,逐条进行排查。

坚持从重从快,严查黑恶“保护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坚持把扫黑除恶与“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整治纳入到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与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敢于亮剑,铁面执纪,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对重大复杂的涉黑涉恶“保护伞”,市纪委将进行重点督办或直接查办。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要严格区分违法与违纪、涉罪与非罪界限,注意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同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区别开来,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纪法衔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工作会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建立完善线索共享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和案件会商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无缝衔接。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要与政法机关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深挖细查,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确保除恶务尽。

加大问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对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失职失责问题,一问到底。对工作推进不力、线索移交不及时、避重就轻、袒护包庇的单位和个人,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究党委(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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