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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经开区:实施“三大行动”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时间:2018-04-13 08:3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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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经开区坚持把整治懒政、怠政、不作为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主要工作,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形成工作合力,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气象新作风。

抓担当促落实行动。把治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作为治理“新衙门”作风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责任追究、“一案双查”等制度规定,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具体规定不力、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敢于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抓群众利益维护行动。对群众反映突出以及在村居换届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督查,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重督查涉农专项资金、扶贫民生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对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坚决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抓纪律审查惩腐败行动。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执纪审查组织协调机制。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完善并严格执行执纪审查各项规定,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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