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委巡察机构认真总结巡察工作经验,在“审计先行、巡察跟进”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出巡察与审计同步开展的巡察新路子。
遵循实际,计划先行。县委巡察机构在制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时,提前与县审计部门沟通,遵循实际,按照已审计的单位优先巡察,未审计的单位巡审同步的原则,相互协商,在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做到巡察计划与审计计划同步制定、高度锲合。
组织推进,同步实施。每轮巡察开始前,同时成立巡察组和审计组,同步开展、共同进驻、各有侧重。巡察组按照巡察工作流程,负责谈话了解、信访接待、走访调查和调阅材料等;审计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负责财务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等。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和审计组定期沟通、相互协调,做到信息与资源共享。
巡审结合,优势互补。巡察机构借助审计在财务审查方面的经验与优势,发现问题线索;审计部门借力巡察政治性、权威性的优势,提升审计的政治站位,深化审计的成果运用。巡审结合同步进行,相互协作、力量互补,充分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自巡审同步机制建立以来,审计部门共提供被巡察单位审计报告32份,为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1件,取得明显成效。(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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