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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历监察体制改革】要会“品菜” 也要会“做菜”

时间:2018-03-07 09: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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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多月前,随着红绸缓缓落下,来安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我光荣地成为了纪检监察大家庭中的一员。此刻,望着窗外寒风中独自绽放的梅花,拿起桌上的那本已被翻皱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摸着金黄的党徽,我不禁想起转隶这段时间的人生历程。

刚转隶到监委不久,我们接到交办的关于一社区干部王某某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如何“起好头、开好张”?我一边“充电”一边办案,案头《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党纪处分条例》等常用的执纪审查书籍很快便被我翻阅的皱巴巴的,虽然时间紧了点,但心里感觉挺充实的。经过一个多星期外围摸排取证,案件证据越来越多,案件脉络也越发清晰,王某某相关违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我们心里渐渐有了底气。经过一番斗智斗勇,王某某终于松口,交代了违纪过程。

“路已铺好”,“网已织就”,证据收集的差不多了,案件事实也基本清楚。那案件证据确凿吗?定性量纪准确吗?为慎重起见,我们多次和审理室李主任进行沟通。“印证这部分事实的材料还不充分,你们回去再补充补充,还有这几份材料有点瑕疵,也要完善……”“我觉得证明这部分事实的材料已经很充分了,还有必要补充吗?以前我们在检察院办理刑事犯罪案件的证明标准也莫过于此,再去补证不是浪费人力吗?”……像这样的争辩,不知道已经多少次了,所谓“真理越辩越明”,学会换位思考,不难理解李主任的话是有道理的。差不多等于差很多,纪检人除了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严谨的工作态度也必不可少。经过多次对接沟通,我们补充完善了相关证据,后经研究决定,责成新安镇党委对王某某立案审查,等待他的将是党纪的严肃处理。

这是我转隶以来参与办理的第一起涉嫌违纪案件,感触良多。以前在检察院办案的时候,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着重审查“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的问题。当发现证据不足或不合格,通常要求侦查机关重新取证或补充完善证据,自己当好“品菜人”就行,而执纪审查工作中,我们更像是“做菜人”,每一份证据都需要经过甄别、筛选、提取,然后再经过加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像厨师精心选取食材后用精湛的厨艺把食材做成美味佳肴。纪、法虽有别,但原理相通,只要及时转变观念,有心学习,努力实践,就能做到既会“品菜”,也会“做菜”。

转眼间,转隶已有月余,虽然职业发生了改变,但不变的是一颗惩恶扬善之心,一颗公正廉洁之心,一颗服务为民之心,一颗忠诚担当之心,而这颗心已成为我生命里的“灯塔”,将指引我继续前行。作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一名新兵,我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话,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来安县纪委监委 杨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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