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协作区对被巡察镇村政治生态情况熟知的优势,探索构建“巡察+协作区”会商机制,进一步深化“纪巡联动”,发挥协同监督、联动监督的监督体系优势,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巡前会商,精准研判。3个巡察组会同协作区对被巡察镇村进行分析研判,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民生领域、乡村振兴、社会民生、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等方面重点人重点事,同时制定巡察“问题清单”和“政策清单”,做到精准研判、精准发力。
巡中协作,边巡边查。巡察期间,巡察组对群众反映的具体、明显违规的问题或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及时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并通过协作区加强督促立行立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可查性强的突出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交协作区快查快办,重要问题线索提前移交,边巡边查。抽调3名协作区工作人员对口到3个巡察组参与巡察,保证“巡察+协作区”始终同频共振,深度融合。
巡后监督,督促整改。协作区作为“不走的巡察组”,扎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将巡察整改监督纳入协作区日常监督内容,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自查自纠,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宿州市纪委监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