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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纪巡会商 提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办质效

时间:2022-12-22 15: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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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巡察组提交的问题线索移交报告,我同意对第一条、第二条问题线索进行移交。但最后一条问题线索,建议作为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整改,理由有三……”在绩溪县召开的首次问题线索纪巡会商会议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提出自己的意见。

据悉,问题线索纪巡会商会议由县纪委监委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委领导班子成员主持召开,各巡察组在会上逐一汇报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县委巡察办联系副主任和分管领导在听取汇报后,对问题线索的可查性和突破点提出意见建议,为巡察问题线索“把脉会诊”。经过会商,十六届县委第四轮巡察5个巡察组拟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1件,实现问题线索可查性、立案率双增加。

新一届县委以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始终在提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查办质效上下功夫,印发《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协调协作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规范管理、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一步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据悉,该《办法》规定,巡察进驻前,县委巡察办组织召开情况通报会,县纪委监委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各科室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和职责分工,向县委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办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县委巡察组就问题线索的确立、分类等与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进行会商。巡察驻点结束后,承办部门在处置问题线索和开展审查调查过程中,对线索涉及的问题、相关资料存疑时,及时与巡察组沟通;巡察组对移交的问题线索有重大发现的,及时提供给承办部门,互通有关信息。同时,县纪委监委统筹运用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处置过程和结果,加强对政治生态的整体研判,为开展相关领域专项整治提供依据。

“我们探索在巡前、巡中、巡后全方位开展纪巡协调协作,既为巡察组下沉了解提供思路和方向,也为承办问题线索的部门快速掌握案情提供帮助。下一步,通过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办,真正形成强大震慑,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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