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春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2-03-28 10:3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日前,经滁州市监委、中共凤阳县委批准,凤阳县纪委监委对凤阳明中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春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春海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他人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廉洁纪律,通过借款给监管对象,获取巨额回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虚报套取运输费、加班补助等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巨额工程款占为己有,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春海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漠,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凤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春海开除党籍处分;由凤阳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滁州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