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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甩手掌柜当不得 弄虚作假受严惩

时间:2018-11-01 10:0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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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来源】

根据宣城市委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2018年7月,郎溪县十字镇纪委成立核查组对新和村村委会主任周诒斌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

【情况核查】

经查,周诒斌在担任新和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扶贫领域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该村陈某户在已有一套新房居住的情况下,于2016年3月申请对其原有旧房实施危房改造,最终享受改造资金4000元;邹某户、李少某户、李西某户在实际土地已经流转的情况下,2017年再次申报特色种养奖补,3户共虚报奖补资金1500元。

【处理情况】

周诒斌身为中共党员,并且时任新和村村委会主任,在2016年至2017年新和村扶贫领域工作中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4户贫困户虚报扶贫资金5500元,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2018年9月,经十字镇党委会议研究,给予周诒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周诒斌在检查书中写道:“作为新和村村委会主任,在扶贫领域工作中审核资料‘不把关’,仅凭包片村干部和当事人的申报资料,就认定符合申报要求,造成扶贫资金的虚报。对此,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甘愿接受组织处理,今后一定汲取教训,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同时也要对下属从严管理、及时提醒。”

【执纪者说】

扶贫资金,贵在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本案例虚报的扶贫资金虽然也到了扶贫户手中,但却违悖了扶贫资金是用来改善贫困户居住条件和发展生产的初衷。扶贫资金并不是贫困户可以独享的“奶酪”,一定要慎之又慎,真正用到刀刃上,用的方式不对也同样要问责。(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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