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无为: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8-12-29 09: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一、福渡镇铁圩村套取工程款支付招待费、差旅费问题。2014年至2016年,铁圩村通过虚列工程名目、虚报工程量的方式,套取工程款共计77571元,用于支付村级招待费、差旅费。同时,铁圩村在接待中还存在多次违规提供香烟、酒水问题。2018年3月,铁圩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管远甫、党总支副书记章啟能、原民兵营长郑祥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昆山镇双河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春意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周春意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现金2000元以及烟酒等财物。2014年,双河村以生育业务费补助名义违规向村两委干部发放补助8400元,周春意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周春意还存在骗取国家低保补助资金、违规发包国有林场等问题。2018年7月,周春意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芜湖市纪委监委)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