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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童晓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09-09 17: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纪政务处分,县处级干部,案件发布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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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六安市委批准,六安市纪委监委对裕安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童晓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童晓春违反政治纪律,与涉案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等,利用职权和影响为亲属招揽业务,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童晓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和商人亲清不分,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对受贿行为心存侥幸,收退反复,企图蒙混过关。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六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六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童晓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六安市监委给予童晓春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六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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