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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建立健全县委巡察机构与部门协调配合机制

时间:2021-08-24 10: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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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需要县统计局统筹研究或推动解决的问题,可在巡察报告中提出建议,按程序移交县统计局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县委巡察办……”为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放大监督效应,提升监督效能,近日,太和县出台《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调协作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深度协作,形成联动监督、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巡察工作新局面。

“巡察是基层治理体系、党内监督体系重要内容,但不是全部,不能‘单打独斗’,要强化一盘棋思想‘组团作战’打通巡察与部门监督内在联系,形成监督合力。”谈及如何更加顺利推进巡察工作、使发现问题更加精准、整改更加彻底,太和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感受最深。

据了解,本次建立的巡察工作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注重构建县委巡察机构与政法、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明确县委巡察机构和政法机关之间,重点围绕人员支持、约谈询问、信息查询、建议审查、商请关注和督办、法纪咨询等六个方面密切协作;与审计局就派员参加巡察、巡前情况通报、巡中协助、巡审联动、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协作;与信访局之间做到巡前通报、提供综合分析、抄送重要信访、信访移交;与财政局、统计局之间做好巡前信息沟通、巡中协作配合、成果综合运用。

“之前,巡察中碰到一些专业问题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有时感觉沟通不那么顺畅,现在有了协作配合机制,大家的合作的主动性也高多了。”正在参与巡察县发改委的巡察组副组长王长青说到。

据悉,自十一届县委巡察启动以来,太和县委巡察机构共完成对64个县直部门、32个乡镇(开发区)、310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共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3919个,整改问题3880个,整改率达到99%。目前,十二届县委首轮巡察正在多部门协调配合下进行,巡察监督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利剑作用不断彰显。(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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