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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发行集团:认真落实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要求

时间:2021-08-16 15: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高校企业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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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安徽发行集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及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进一步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作用,促进了高质量发展。目前,该集团正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指导意见,总结近年来的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确保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取得更大成效。

切实强化执纪,持续保持“不敢腐”的震摄。一是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刻汲取桑坤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集团造成严重影响的教训,果断查处一批顶风违纪问题。2020年以来,收到问题线索71件,办结54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8人次。二是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集团《员工行为禁令》。通过各种会议提醒、印发通知、企业微信平台等形式,建立廉洁过节提醒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重要节假日暗访抽查,对发现的公车私用等问题及时依规依纪进行处置。开展工作纪律和反对餐饮浪费情况检查督查等工作,通过专题会议等形式予以通报批评,提出整改要求。三是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规范化水平。把“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科学精准稳慎有效”要求贯穿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以及执纪审查、调查处置等各环节、全过程,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处置排查会,坚持集体研究确定处置方式、集体研究决定案件处置意见。出台《纪律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工作暂行办法》,保证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研究制定《检举控告(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强化内部管控和监督。

切实强化监督,持续完善“不能腐”的机制。一是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集团党委出台《关于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省委负责同志与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政治监督谈话指出问题整改落实。集团党委认真落实省委政治监督谈话试行办法,今年1月,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与集团和股份公司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和包点公司主要负责人共32人进行政治监督谈话,并将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列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问题整改范围。周密组织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对19个单位落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等9个方面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落实整改。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对各公司落实上级及集团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抓好落实。二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出台构建集团大监督体系管理办法,整合监督力量,贯通融合各项监督,形成整改合力,积极探索把监督融入公司治理体系。制定并落实《集团管理人员廉政谈话暂行办法》《集团企业负责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经济领域“说情”“打招呼”登记备案制度》,制定《集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先后编制集团总部和市公司、板块公司廉洁风险手册,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关键领域、关键岗位权力运行风险排查、管控。三是精准运用“两书”。以“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通知书”为抓手,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着力提升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对“两书”落实的跟踪问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去年以来,集团纪委下达“两书”19份,完成问题整改112项。

切实强化教育,持续夯实“不想腐”的思想根基。一是抓好日常教育。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报告会及“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打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经常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坚持“每周一学”,利用集团书记群、单位负责人工作群、企业微信平台等载体,及时推送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条文及相关解读文章、案例报道100余篇,及时推送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主媒刊发的相关学习资料近200多篇,督促和引导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经常性学习党纪国法。二是抓好警示教育。组织集体观看省纪委监委拍摄的有关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廉洁教育专题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警醒。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在有关公司召开纪律处分宣布暨警示教育会议5次,把“一张纸”变成“一堂课”。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选取集团近年来发生的贪污受贿、职务犯罪、刑事犯罪等方面8个典型案例,编印《集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运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网通报的案件,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使廉洁自律、廉洁从业警钟长鸣。三是抓好谈心谈话教育。将廉洁谈话作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方式,对新提拔和调整岗位的近30名高管,进行“面对面”谈话提醒。对部分总公司及市县公司的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对听到反映的集团及股份公司班子成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安徽新华发行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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