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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三举措”促进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知责履职

时间:2021-01-04 09:3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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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乡村延伸,临泉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一线监督的作用,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的“神经末梢”。目前,全县395个村(社区)已全部配备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

明确岗位职责,确定监督内容。明确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选配标准,真正将作风正派,群众信任的干部推选到岗位上。要求各乡镇(街道)制定《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监督内容,督促和协助村“两委”抓好党务、村务、财务、政务“四务”公开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镇纪委报告村“两委”违规的决定和村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等问题,不仅要明确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监督什么,更要明确怎么监督,变不会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到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使监督更精准、更有力、更有效。

组织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全县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注重日常入村具体指导业务工作,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答疑解惑,逐步缩小各村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履职能力差距,提高业务能力,确保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发挥。每月制定学习任务清单,要求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县纪委监委定期组织集中培训,由县纪委监委业务骨干、市纪委监委、县直相关单位等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辅导,对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进行详细讲解,指导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规范履职。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管理。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不断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信息调查制度、例会制度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压实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转作风,进一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党员干部”的监督模式。注重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抽查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年终述职、民主测评的方式,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真正让村级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这一“前哨”和“探头”在基层一线“动”起来。(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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