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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为2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时间:2020-12-30 09: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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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区纪委监委迅速查清事实,为我澄清正名,感谢党、感谢组织,让我卸下思想包袱、消除疑虑,我将继续发挥一线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黄山市黄山区一名干部面对区纪委监委负责人热泪盈眶的说到。

这是黄山区纪委监委澄清正名工作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健全澄清保护机制,主动作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对黄山区27件不实问题线索及信访举报线索予以了结,为相关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党员干部权益。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出台《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精准分类处置、及时澄清正名、严查诬告陷害等措施,对经过审查调查确为诬告、错告的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发挥宣传作用,划出担当履职底线。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相关宣传工作,迅速组建宣讲团,充分利用黄山区纪检监察官网和纪检监察通讯员微信群、“廉洁太平”微信公众号,借助新媒体将《办法》覆盖至全区。同时,宣讲团成员广泛开展党纪条规学习、警示案例教育、法律法规宣讲,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和掌握党纪条规的规定,用警示案例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建立回访机制,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坚持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不断在“暖”字上下功夫,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回访被诬告的干部,通过查看被诬告干部的思想状况、听取被诬告干部的想法,全面了解掌握被诬告干部生活工作和心态,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正面评价,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还清白者清白,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更好地担当履职。(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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