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后,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被赋予部分监察权,能否转授二级公司纪委?”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哪些人属于监察对象?”
在日前举办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上,老师不时提出问题,学员们不时发出提问,在充分热烈地讨论中寻找答案,气氛十分热烈。
随着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人员配备,新进人员陆续到位。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理论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都需达到更高标准,不少同志因此感受到了“本领恐慌”。
“老兵”需要精进业务,“新兵”亟需迅速成长,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根据市纪委监委要求,利用3天时间,组织国有企业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干部共95人集中开展业务能力培训。
“全面从严治党如何在国企落实落地,”随着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吴光艳的授课,培训正式开始。本着 “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培训班邀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政策法规研究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等相关负责人,从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业务能力三个方面入手,聚焦日常监督、信访举报、执纪执法、案件审理等应知应会内容,开展授课辅导。全体参训学员始终保持高昂的学习热情,带着政治责任学习感悟、带着使命担当研究思考、带着实践问题讨论交流,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
“此次培训非常及时,针对性很强,非常解渴,让我能够更专业、更有底气地面对体制改革后工作的难题和挑战,也更有信心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推进新时代市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驾护航。”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表示。
上好 “第一课”,是合肥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抓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新起点。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培训班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列出学习清单,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究讨论等方式,学习条例、监察法、规则、规定,不留知识空白;推行多措并举,综合运用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以老带新、以战促学;下一步拓展学习范围,突出实践导向,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懂企业经营业务的基础上,从企业运营管理中有效识别风险,强化防控风险。(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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