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406人次,占比76.8%;第二种形态处置96人次,占比18.1%;第三种形态处置9人次,占比1.7%;第四种形态处置18人次,占比3.4%。前两种形态占比达94.8%,“红脸出汗”已成常态,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效果。

2020年定远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占比图
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充分发挥“三书”作用,向有关党委(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要求以相关案件为反面典型,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坚持查处一人与教育一片相结合。坚持“暖心回访”制度,今年以来全县共回访教育受处理干部22 人,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治理腐败力度,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加大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办理台账,定期对账销号,督促办理进度。
严把案件质量关。制定《办案文书程序模板》,有效的提升案件质量。做实“二次审理”,发出审理反馈单70余份,落实整改意见200余条。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督查,纠正各类问题23个。严格按照标准建设规范化谈话场所,与县总院开通医疗“绿色通道”,实行医生驻点值班。(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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