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否签订了不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承诺书?封存后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如何处置的?”近日,芜湖市湾沚区纪委区监委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相关经营场所,对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开展现场督查,确保全区进口冷链食品零经营。

根据芜湖市湾沚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从2020年8月份开始,全区禁止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区纪委区监委进一步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督促抓好“人防”“物防”, 确保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关于冷链食品防疫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编写工作提示单,层层传导压力。印制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向各经营主体进行宣传,明确要求各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批发市场经营户停止购买、生产、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引导各经营户签订不经营进口冷链食品承诺书。
紧盯每一个冷库经营场所,督促职能部门将其列为固定排查对象,每周开展两次检查,查看有无进口冷链食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进口冷链食品,及时封存并开展溯源。同时,将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工作向小餐饮、小作坊、小摊点延伸。
要求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做到对冷链食品经营单位检查和核酸检测、防疫指导同步进行。区市场监管、疾控中心、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进行编组,每周二、周三对固定冷链食品经营场所开展检查,严查防疫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进口冷链食品混入,其他冷链食品有无溯源,是否开展了从业人员、经营环境的核酸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第二次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立即予以销毁;对新排查出的小餐饮、小作坊、小摊点立即开展检查和核酸检测。
“我们要前置监督关口,紧盯风险隐患,禁止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切实守护好群众的‘菜篮子’,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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