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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12-09 11: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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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同时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本次“宪法宣传周”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令行则国治,法治兴则国兴。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上作表率,带头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要自觉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强化法治思维,厚植法治信仰,弘扬宪法精神。要在培育法治精神、增强宪法意识上出实招求实效,坚持把握正确方向,突出宣传主题,落实普法责任,增强宣传效果。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通过图解、动漫、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结合日常教育监督工作和送法进基层等活动,经常性开展宪法宣传,把宪法精神融入党员干部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违背宪法原则,无视法律规定,为一己之私铤而走险、触犯法律高压线,最终走上不归路,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害和不良影响。党员干部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强化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模范带头遵纪守法。维护宪法尊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更要严格依法用权,自觉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身约束上严之又严。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国法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锤炼担当尽责真本领,严格遵守“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始终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把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执政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将宪法精神融入纪检监察工作日常,监督公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正确行使、有序有效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意识,在推动宪法实施、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下功夫,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律部队,始终严格依法用权,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职责使命催人奋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纪法思维能力,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聚焦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任务落实情况,抓严抓实日常监督,持续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职尽责,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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